無薪假薪資補償每月最高1.1萬元 追溯至1月15日起適用
疫情衝擊,全台已有近5,000位勞工放無薪假,攸關無薪假勞工薪資補償的「安心就業計畫」,預計今(26)日下午公布具體辦法,周五起受理申請,回溯補償1月15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止通報,且無薪假期間超過30天以上的勞工,政府將補償無薪假期間薪資與投保薪資差距的半數,其中投保薪資將採計該勞工實施無薪假前一年的平均投保薪資,每月最高補貼1.1萬元,最長補償六個月。
勞動部表示,減班休息薪資補償適用對象有三,分別是全職受僱勞工,以及原約定固定時段的部分工時勞工,及庇護工廠身心障礙勞工。
勞動部長許銘春25日表示,截至前天為止,目前實施無薪假事業單位家數為164家、人數為4,808人,預料下周三再公布的數據將持續增加。
勞動部表示,適用薪資補償對象必須是1月15日後通報的事業單位,例如若是去年12月11日通報無薪假,實施日期到今年2月11日,因為通報實施時間是從去年開始,不能適用。
勞動部表示,安心就業計畫是因應疫情對國內就業市場造成的衝擊,由政府提供部分薪資差額補貼給減班休息勞工,降低薪資減損對勞工生計的衝擊。適用期間自109年1月15日至109年12月31日,與雇主協商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,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者。
安心就業計畫補貼原則,勞工無薪假當月約定薪資,與前一年平均勞保投保薪資差額的半數,按月發給,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萬1,000元,最長可領六個月。
例如某甲為全時受僱勞工,於實施無薪假前一年雇主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萬5,800元,若無薪假期薪資為2萬3,800元,薪資差額共2萬2,000元,政府將補貼1萬1,000元。
由於薪資差額是以投保薪資與領取薪資計算,並非以勞工實際薪資與領取薪資差額,因此如果原本薪資達7萬元勞工,仍只能補償投保薪資與領取薪資差額,例如若無薪假期間領取金額超過4萬5,800元,雖與原本實際薪資有落差,仍無法補償差額。
勞動部表示,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獲事業單位通報實施減班休息,就會同步將資料傳給各公立就服機構,因此公立就服機構都有名冊,勞工或事業單位只要向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及就服機構申請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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